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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 鉴于两大公司在大陆所影响的个体人群有互补性,企业领导人的“使命感”均较强,使双方合作成为可能。然而,双方实力悬殊,初期阶段建议MSC只通过简单赞助LYG演讲团各类广告的模式,对二、三级市场进行宣传,推广MSC理念及科普教育,达到“第一双赢”局面;
2) 初步取得成效后,MSC可考虑利用LYG平台直接、快速地进入除发达城市外的中国西部边远地区的个人终端市场,在第二阶段LYG顺理成章成为MSC“中文”(第三阶段为“英文”)捆绑式(Bundled)多媒体产品(电子出版物)的内容供应商之一,在推广“李阳疯狂英语”个人学习法(PLM)的同时并不影响MSC本地化个人电脑(PC)平台软件的统一战略,还可以招收优秀口语人才加入微软中国,可以招收优秀编程人才加入李阳事业,从而达到“第二双赢”局面;
3) 同样道理,MSC可否考虑利用LYG平台直接进入当地的企业用户市场——学校及教育机构,成为中国教师采用“直观教学法”时制作堂上用课件的正版应用软件(Applications)及平台软件(Platforms)唯一供应商,在普及MSC电脑化、网络化教学的同时,利用双方共同制作及授权的LYG多媒体课件或其他电子出版物,同时也普及了“李阳疯狂英语教学法”(CED),为MSC争取下一代潜在用户打下坚实的基础,从而达到“第三双赢”局面;
4) 合作中期可考虑共同研发微软认证工程师(MCP)新的考试标准,借此进入MSC庞大的培训体系,对利用MSC现成培训产品增加LYCE培训手段的科技含量而提高LYG品牌价值大有好处;在加入MCP等工程师“口语突破”测试的标准及MCP师资(类似LYCE师资资质等级标准体系,但必须是LYG自身体系较为完善时才推出)的资质等级标准,使双方均能掌握行业中最顶尖的标准,推高MSC股价,从而达到“第四双赢”局面;
5) 合作后期LYG在自身积累一定实力,以及在连续几年真正赢利的基础上,可考虑通过“借壳上市”的低廉及快速融资手段与MSC进一步合作,不一定要在NASDAQ(纽约二版)或TSXV(加国二版)做IPO自身发行股票,但可建议MSC通过在北美其控股的某教育机构或高科技企业对LYG进行换股等投资,实现期权(Options)制度,增强所有员工凝聚力的同时,原来的股东也可套现一部分,LYG在资金池的支持下继续运作,进一步为实现第二个伟大使命而“走出去”,李阳老师将从此成为一个注册商标,从而达到“第五双赢”局面。